不動產登記正式開展 收好這份“業務指南”
日期:2016-08-26 ????作者:admin
8月25日,鄭州主城區正式受理申請不動產登記業務,標志著鄭州市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正式開展。
探訪:“業務指南”有30項業務
按照統一部署,8月25日起,鄭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及各個分中心開始受理不動產登記業務。昨日,記者來到鄭州市不動產統一登記中心,進行摸底打探。
“對公業務在鄭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辦,個人業務得去各個分中心辦理。”一名工作人員說。
記者來到二樓辦事大廳,工作人員在分發剛印制好的鄭州不動產登記“業務指南”。記者打開一看,其中具體業務共有30項。
鄭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相關負責人說,不動產登記對保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財產權具有重要意義。“我們會做好這項工作,保證市民順利辦理登記。”
【提醒1】過完戶的房子咋登記?
鄭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相關負責人說,個人辦理不動產登記,需要提供交易雙方身份證、不動產權屬證明、申請業務的原因證明材料等。具體包括:不動產登記申請書(原件);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(原件);不動產權屬證書(原件)。房屋買賣,提交買賣合同(原件);贈與的,提交贈與合同(原件);因繼承、受遺贈而取得的,提交相關證明材料(原件)。此外,還有其他情形申請登記的,按相關要求提供相應的材料。
不過,此類不動產登記需要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,如果是屬于繼承或受遺贈的,抑或生效法律文書造成權屬轉移情形的,可以由單方申請。
【提醒2】房產證丟了咋辦新的?
鄭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,此類情況,按照“老證老辦法”的原則,比如房產證丟失的,需要在媒體上刊登公告,7個工作日之后到各區分中心申請辦理不動產權證,如果有土地證,則需要上交。
涉及房產抵押的,需要銀行出具相關函件;如果申請人以前沒有辦理土地證,只要房屋坐落的土地沒有問題,不違反規劃或相關法律法規的,仍可正常辦理不動產證。
【提醒3】辦理不動產登記咋收費?
鄭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相關負責人回復稱,國家層面的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即將出臺,鄭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(包括各分中心)從“便民、利民”的角度出發,屆時將嚴格按國家收費標準執行,不會多收取任何額外費用。
此外根據財政部、國家發改委聯合下發的《關于不動產登記收費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有些屬于免收、減收費用的情況,詳情可以到財政部官方網站查閱。
【提醒4】法院查封登記業務咋辦理?
記者了解到,這包括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等國家有權機關送達人的工作證(原件,留復印件)和執行公務的證明文件(原件)。委托其他法院送達的,應當提交委托送達函(原件)。
人民法院查封的,應提交查封或者預查封的協助執行通知書(原件);人民檢察院查封的,應提交查封函(原件);國家有權機關查封的,應提交協助查封的有關文件(原件)。
此類查封登記業務,資料完備的話,當場辦結;如需核實,受理后5個工作日內核實完畢并辦結;如需補充資料,資料補齊之日為受理日。